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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江元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Source:
2021-09-24

泰州市江元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元竹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泰州市江元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州市江元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购置磁选机、破碎机、焙烧炉等设备在原有项目厂房内建设再生砂及覆膜砂生产项目。现设备已进场。扩建项目可年处理砂壳13万吨,产能为年产覆膜砂5000吨、再生砂12.5万吨。扩建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可形成年产覆膜砂8000吨,再生砂12.5万吨,铸造用石墨浆350吨的生产能力。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9月15日至 9月21 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泰兴市新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尾水排入西姜黄河。

2、废气  本项目再生砂生产线1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燃料燃烧废气及焙烧废气、筛分粉尘经各自设备上方管道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置后经2#16m排气筒排放。再生砂生产线2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燃料燃烧废气及焙烧废气、筛分粉尘经各自设备上方管道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置后经3#16m排气筒排放。新增覆膜砂生产线投料粉尘、混砂废气、燃烧废气、筛分粉尘经各自设备上方管道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置后经4#16m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生活垃圾、废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清运;铁屑、不合格品、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废机械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械油、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年 9月 22日至2021 年 9月 2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dit: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