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宛新环审[2021]56号
关于新野县创冠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铸造用高档覆膜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野县创冠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景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新野县创冠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铸造用高档覆膜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各类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满足《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2021年8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