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要求,参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产能换算标准,现将马鞍山高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0立方米铸造用生铁高炉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马鞍山高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0立方米铸造用生铁高炉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