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口县三鑫铸造有限公司铸造高炉
产能出让公告的函
交工信函〔2021〕8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和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铸造高炉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现将交口县三鑫铸造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交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