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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谷城县恒通铸造有限公司、法人陈娟名下两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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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7

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 9月28日10 时至2019年9月29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taobao .com/机构名称谷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整体拍卖):1、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A014274号,建筑面积196.80平方米;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A014275号,建筑面积303.88平方米;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A014276号,建筑面积1104.16平方米元。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A014910号,建筑面积1049.72平方米元。

2、谷城国用(2013)第01-08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107.70平方米;

以上总价值为3839316元。起拍价:3071452.8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3、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A014807号,建筑面积588.85平方米;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A014806号,建筑面积3176.21平方米;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A014805号,建筑面积383.98平方米元。

4、谷城国用(2013)第01-11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168.30平方米;

3、4总价值为1510182元。起拍价:1208145.6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 9月 27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797706111杨局长)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为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有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9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谷城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 9月3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谷城县人民法院诉讼费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农行营业部,账号:1744020104000047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络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出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97706111(杨明海)

监督电话:(0710)7249331

联系地址: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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