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临沂市6月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范围内水泥企业、铸造企业、建陶企业、表面喷涂企业(主要包含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家具制造)、板材企业、页岩砖企业等多个行业企业提出管控要求。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改善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退出全省末位,结合6月份大气扩散条件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专家组意见,要求管控范围内的多个行业企业实施停产安排。而按照管控要求,此次管控时间为2019年6月5日至30日。
其中,对于铸造、建陶企业而言,按照《通知》的统一安排,临沂市各区县(开发区)将辖区内涉及企业分成A、B两组,每组企业数量相当,A组停产时间安排在6月5日-18日,6月份其他时间正常生产;B组停产时间安排在6月18日-30日,6月份其他时间正常生产。
也就是说,根据《通知》要求,临沂市辖内的所有铸造企业需满足停产13天的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