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太谷宏亮玛钢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太谷县小白乡王村北100m,项目占地2000m2,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2′59.04″,北纬37°26′34.08″。该项目占用小白乡王村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归王村集体所有。太谷宏亮玛钢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购置密炼机1台,开炼机1台、切条机2台、硫化机10台,扩建年产150吨的沟槽管件密封圈项目。该项目已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工程内容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公告如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
(1)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在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厂房已建设完成,无需新建厂房,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厂房的施工建设,不存在建设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2)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大气:①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②炼胶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表征;③硫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H2S和臭气浓度等表征。
固废:切条、硫化、修边产生的废橡胶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和废机油等;
噪声:开炼机、密炼机、切条机、硫化机运行时的噪音。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期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房已经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设备安装及室内装修产生的粉尘,产生量较小。
(2)运营期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企业单独设置炼胶车间和硫化车间,密炼机、开炼机和硫化机设备顶部设置集气罩,投料粉尘、炼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并进入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
④各种固废均妥善处理;⑤加强场地绿化工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太谷宏亮玛钢有限公司扩建沟槽管件密封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初步设计、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后,可有效缓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意见参与的形式、时间
(1)采取网站公告,报纸登文和公共场所张贴的形式公示;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期间以公开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周边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许可,着重关心项目建设及运营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谷宏亮玛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总
联系电话:18735422336
评价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351-758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