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宏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机械”)因债务负担较重,资金严重缺乏,经申请并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8日作出(2018)鲁06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宏兴机械重整,并指定宏兴机械清算组作为管理人。
宏兴机械是一个集铸钢、热处理、机械加工为一体的全工序机械制造生产实体。产品主要服务于重型卡车、铁路机车、工程机械、耐热耐磨特种设备的零部件,产品种类涵盖碳钢、合金钢、不锈钢。产品大量出口,在国内外客户中享有良好声誉。该公司拥有独立的土地、厂房和生产设备。
为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重整,宏兴机械亟需引入重整投资人。
若投资人有意向参与重整,请与管理人联系:
夏律师:18663813119、
王律师:13964509400。
烟台宏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时间: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