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鹏盛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齿轮箱、机床配件、耐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89321298
单位传真:0516-89358935
电子邮箱:fxhbjxkg@163.com
通讯地址:徐州市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齿轮箱、机床配件、耐磨件项目
建设地点:丰县欢口镇机械制造园一期标准厂房A4栋
建设单位:徐州鹏盛铸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18年12月6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全本公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地面积266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欢口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因此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废气的小时浓度贡献值总和低于评价标准,且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本项目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均可以达标。
根据计算,本项目以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项目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电炉、抛丸机、真空泵、空压机、树脂砂造型机、喷砂机、起重机等,其声压级为80~90dB(A)。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布局合理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水、噪声、废气、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
承诺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