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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制定生态环保三年攻坚计划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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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日,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根据《计划》,济宁市分别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目标,其中,到2020年,济宁市将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基本恢复13条重点河流水环境功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蓝天:明年年底前,市级空气质量预报实现7天预报能力

  根据《计划》,济宁市将加强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到2020年年底前,实现县级监测站点全覆盖,并建成高密度监测网络,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同时,将在国家级新区、高新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并加强降尘量监测,完善县级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方面,济宁市将建立城市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体系,2019年年底前,市级空气质量预报将实现7天预报能力。同时,济宁市将积极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并将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

  此外,对于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济宁市将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将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载入排污许可证。若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将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而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将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停产。

  碧水:2020年底前,市重点镇和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实现“一镇一厂”

  济宁市将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其中,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济宁市各类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设施正常运行。而现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按照“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要求,逐步实施改造。

  同时,济宁市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将一律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或达到再生水利用要求,并在污水排放口同时配套建设人工湿地。今年年底前,济宁市将完成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金乡县新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建设任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 0万吨/日,全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将分别达到95%、85%以上。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济宁市将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重点镇和南水北调沿线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制镇将实现“一镇一厂”。

  此外,《计划》中提到,济宁市将积极推进济宁市城市建成区、其他县(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老旧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净土:2020年底前,争取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济宁市将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基本建成济宁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同时,依托“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济宁市将建立市级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意在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作用。

  此外,在重点土壤污染区域,济宁市将每年定期组织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重点监控产品监控抽查。同时,逐步扩大开展对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重金属协同监测预警。依托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重点针对农产品产量安全等内容,每年分期分批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进行培训。到2020年,济宁市将完成省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

  经过创城创森的双管努力,交相辉映的蓝天碧水正逐渐成为济宁市靓丽的主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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