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公示”(下简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工信部划定全国各省市相关铸造产业转移红线现梳理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相关铸造产业的省市
辽宁省:(机械)离心铸造装备、真空感应熔炼炉等铸造和热处理专用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
上海市:(机械) 大型高端冲、铸、锻、焊、热处理等制造设备(闵行区);核电/火电/冶金/船舶等领域使用的大型铸锻件、高档精密中小铸锻件(闵行区)
浙江省:(机械)先进铸造机械(杭州市)
安徽省:(机械)铸造和热处理专用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六安市、滁州市、合肥市、芜湖 市、宣城市)
河南省:(机械)大型铸锻件(洛阳市)
山西省:(机械)精密铸件(忻州市、晋城市)
内蒙古:(机械)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乌海市)
云南省:(机械)金属铸造、切割及焊接设备(昆明市、玉溪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械)高端铸件(银川市、吴忠市)、(有色金属)有色金属铸造(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械)铸件、锻件、热处理零件(巴音郭楞州、吐鲁番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械)铸造机械设备(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双河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
引导相关铸造产业逐步调整退出的省市
北京市:(机械)铸造、锻造生产加工
天津市:(机械)中低端铸造
河北省:(有色金属)有色金属普通铸造
上海市:(机械)中低端铸造、(有色金属)有色金属铸造
引导不再承接相关铸造产业的省市
天津市:(有色金属)有色金属铸造
河北省:(钢铁)黑色金属铸造(铸管、精密铸造除外)
海南省:(有色金属)有色金属铸造
阅读原文:《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