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杜绝事故的发生。10月15日,上饶市安监局印发《关于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对象为全市冶金、有色和机械加工(铸造)行业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等相关生产工艺的企业。整治重点是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安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了相关内容的教育和培训;企业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要求组织演练;企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制定制度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企业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企业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使用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企业是否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要求等11项内容。按照全面摸底,建档造册;自查自纠,整治整改;从严执法、集中整治三个阶段逐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与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年、“双千示范”工程和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等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好当前金属冶炼企业存在的突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把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作为防范事故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督促企业及时参加金属冶炼业务培训。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三项岗位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持证上岗的企业,将依法从重给予处罚。在年底前,对尚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或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