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 2018 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 2018 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至此, 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新政已全部落地。
所谓留抵,即当企业的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就不交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在销项税额中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叫“留抵税款”。
上述《通知》明确,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确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8 个大类行业。分别是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留抵税款的存在挤占了企业的资金,造成现金流的压力。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在去年的降成本调研中发现,在当前增值税税率多档并存的情况下,增值税留抵税款在“高进、低销” 行业(如农机行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初创期企业普遍存在,且数额较大。
另有专家表示,按照国际惯例,增值税具有税收中性,能够在中间环节层层抵扣,只有允许留抵退税,才能真正实现全链条的抵扣, 实现增值税中性。世界上多数有增值税的国家都采取了留抵退税。
“这次选取的装备制造、电网等企业都是资金密集的企业,增值税留抵金额比较大,这是明显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招、大招,可以激发经济活力。”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