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6日我局对宁国市昇亿铸造有限公司低温球墨铸铁的铸造(QT400-18AL(-50℃))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为宁环审批2018[ 77] 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4017479
通讯地址:宁国市环保局审批科
附:宁环审批2018【77】号(全内容)
2018年8月8日
附:宁环审批2018【77】号(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