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庆市尼高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缸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局行政许可科。
项目名称:安庆市尼高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缸盖项目
建设地点: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
建设单位:安庆市尼高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项目所在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N30°33′42.30″,E117°10′22.00″。整个地块北临仁爱路,西面为新兴路,东面、南面均为企业用地。拟建项目主要外购覆膜砂、铝锭、不锈钢丸粒等原材料,通过制芯、熔化浇铸、热处理、抛丸、机加工、精加工等工序进行发动机缸盖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万元。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熔化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水洗塔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G1排放;制芯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水洗塔+气雾分离器+光氧催化装置+15m高排气筒G2排放;浇铸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水洗塔+气雾分离器+光氧催化装置+15m高排气筒G3排放;落砂及抛丸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落砂新增布袋,抛丸机自带布袋)+15m高排气筒G4排放;厨房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5%)净化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缸盖清洗废水及车间地面保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破乳+混凝气浮+过滤)处理后,再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合并排放入马窝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总排废水中的COD、氨氮执行马窝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产生噪声的主要来源于加工设备。通过标准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达标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① 熔化炉产生的炉渣,产生量约为30t/a,出售作建材使用;
② 砂处理(造型、振实浇铸等)等过程产生的废砂渣,产生量约为2000t/a,出售作建材使用;
③ 切割和抛丸清理产生的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0t/a,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④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危险固体废物
①机加工使用切削液约84t/a,大部分在刀具加工时蒸发损耗,少部分由铝屑油泥带走或加工件带走,极少部分的切削液老化后需更换,产生量约8.0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类。
②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润滑油及金属加工机械自身维护需更换的废润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年产生量约为2t。
③切削液调节池过滤系统产生的蘸有废油的铝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类,产生量约为5t。
④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需进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污泥。污泥(含水率80%)产生量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一般性固废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30m2的危险库房内,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
我局在受理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环评文件全本,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